各党总支
我院各基层党支部自2005年上半年换届以来,在学院党委和各党总支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任期已满,另外,由于中层干部进行了换届调整,机关党支部负责人大部分调整了工作岗位,因此,近期需要进行党支部的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机关党总支所属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在本学期完成,系部党总支所属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在下学期开学初完成。
二、具体要求
1、各党总支要根据工作需要,对党支部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
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设置;学生党支部根据学生党员数设置;机关、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联合成立党支部。
2、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可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由新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3、要高度重视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各党总支要以此为契机,调整、完善党支部设置,使广大党员在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进一步受到党性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
4、选举工作中要做好充分的组织酝酿和思想动员工作。广大党员要严肃认真地对待,选好班子,特别是支部书记人选,要选出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好且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优秀同志担任。
5、要规范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各党总支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将之作为此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依据,指导好换届选举工作。
6、各党总支在安排选举前,要将党支部设置及有关情况与组织人事处沟通。
三、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要将选举结果报组织人事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