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党总支、学工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新生入党教育工作,激发新生要求入党的愿望,增强对党的认识和了解,同时,加强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审查培养工作以及新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现对2007年入学新生的党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及资格审查工作。各系党总支、学工党支部将党员学生携带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收齐后,于新生报到二周内交组织人事处。新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为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如果开错,需学生联系原来单位,重新开具介绍信。有些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被原学校直接装在学生的档案中,请认真查阅档案,及时取出。
各系党总支、学工党支部在接收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通过与本人谈话进行审查,首先大致了解其入党程序、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党员应履行的义务、入党动机以及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其次看档案,审查原始入党材料是否健全,《入党志愿书》审批单位是否符合要求,入党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规定等。将有疑问和问题的学生党员材料送组织人事处审查。经过确认后,由各系总支、学工党支部通知学生本人,并将其编入相应支部,加强教育管理。
二、对于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审查和继续培养。新生入校前已经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且档案中有保存的,一般不必再重新申请,申请时间从递交第一份申请书的时间算起;中学阶段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要进行严格、严肃的审查,确认是否进行重点培养,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要重新讨论确认并有决议和记录,审查结果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确认后,要安排培养人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并将培养记录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三、做好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工作。新生入党启蒙教育活动由各系党总支、学工党支部自行组织,可以采取不同形式的启蒙教育活动,重点加强新生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统教育以及入党动机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指导新生写好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等材料,让他们熟悉学院的党员发展流程。各系党总支、学工党支部于10月15日前将启蒙教育计划交组织人事处,活动结束后将总结交组织人事处。